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的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9月27日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伴随著作权法的修订,国务院于2001年12月20日也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做了修订,并于2002年1月1日施行。
2、计算机软件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在立法宗旨和保护原则上与著作权法对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是基本相同的。
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 这是我的看法,请采纳。
肖像权你如果想用明星照片的话,可以到网上去找,因为只要是在网上的就不侵犯肖像权,但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能丑化照片本人形象,不然是侵权的。主题曲的话,你最好原创一个,因为最近好多明星都是告一些草根侵犯著作权的,比较著名的就是春晚的旭日阳刚。
根据微电影的特点,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涉及微电影的审查机制和著作权。但在对微电影的审查机制与版权问题进行探析之前,应当对微电影本身进行界定。
应该不可以。您好,微电影的剧本是有版权的,版权即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剧本。著作权可以授权多人使用,如果是转让的话是不能多次转让的。 一、著作权的许可使用,非著作权人取得的仅仅是作品的使用权,其著作权的实际占有人仍是原著作权人;而著作权的转让,非著作权人取得的是原著作权所享有的著作权财产权的一切权利,原著作权人丧失这部分权利; 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人对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权提出侵权诉讼,侵权诉讼权仍由原著作权人行使。因著作权的转让取得的著作权,原著作权人因权利转移,失去侵权诉讼权,而受转让取得人享有因侵犯著作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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